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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优质服务十项承诺
供稿人:  时间: 2019-05-10  次数:

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树立“科学公正、文明热情、廉洁高效”的保卫队伍形象,保卫处特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开做出十项服务承诺。

一是坚持挂牌上岗。上班时间工作人员佩戴胸卡或摆放桌牌,以方便师生员工办事找人和监督投诉。

二是做到文明办公。对待师生员工办事,笑脸相迎,推广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热情耐心,办事快捷高效。

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工作人员在服务对象首次咨询或联系办事时,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不属于本职范围的工作,负责及时联系并转交相关人员办理。

四是开展预约服务。推行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服务,只要服务对象事先约定,保证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对于具备规定条件的,做到随到随办,特事急办,急事快办,确保服务质量。

五是推行政务公示。采取一定形式,将保卫处为师生员工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政策依据、受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承办部门或责任人等情况公布于众,增强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学校监督。

六是规范行政管理。坚持亮证管理,认真贯彻“行为规范,文明公约”规定。办理行政事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可靠,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校规准确,处理幅度适当,履行告知和听取陈述申辩程序。

七是保证服务质量。恪守保卫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保卫处“行为规范,文明公约”和“五条禁令”,依照保卫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八是严格服务收费。为师生员工办理身份证、户籍、暂住人口登记、实施行政处罚,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等,一律按学校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

九是接受监督投诉。认真实施廉政建设跟踪监督制度,虚心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与建议。设立廉政建设投诉电话3987113,由保卫处办公室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反映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十是实施违规下岗。凡工作人员由于主观因素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服务态度恶劣、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以权谋私、违规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向师生员工 “吃拿卡要”,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等问题,将受到“一次违规下岗”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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