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部分维修改造工程在方案设计、项目论证及施工过程中,未对消防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导致施工结束后部分消防器材损坏、缺失或无法正常使用,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在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前需向保卫处进行报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时间
施工入场前。
二、报备内容
项目名称、地点、工期,使用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概况等。
三、报备方式
填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报备表》(见附件),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联系电话:0391-3986119。
四、注意事项
未按要求进行报备的装修改造项目,不得擅自施工。同时,使用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
保卫处
2024年9月25日